当前位置:无线政务 -> 政务公开 -> 公开指南 -> 政府会议 -> 正文

全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工作会议召开

www.wxcd.net.cn    2010-05-29    来源:中国成都
打印〗〖收藏〗〖关闭

5月25日,全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工作会议召开,市局副局长夏显辉主持会议,市局财产税处,各区(市)县局分管领导、征管科长参会。
  市局财产税处首先通报了2010年1—4月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下阶段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锦江局介绍了依托区流管办开展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委托代征的经验;各单位就此项工作的开展进行了汇报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2010年市局继续以基础数据应用为重点,强调数据核实与征收,切实提高数据分析能力,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质效取得了显著提高。其中,武侯局、锦江局完成情况较好。目前各单位在组织领导、数据核实、数据分析等方面还存在问题,有待进一步改进。

会上,夏局长充分肯定了锦江区地税局经验,希望各区(市)县局认真加以分析,并结合自身实际,进行有益借鉴。夏局长对今年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成都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章程(试行)》(成府流办〔2010〕28号)和《成都市基层政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细则》(成流联发〔2010〕1号),充分认识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工作是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全面加强领导,充分发挥税收管理职能,推动税收征管与流动人口服务相结合。

二是严格高效执行,狠抓工作落实。认真贯彻成地税发〔2009〕243号及成地税函〔2010〕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做好基础数据核实、减免税管理等方面工作,力求措施落到实处、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发挥部门优势,协助流管部门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集思广益,因地制宜,创新和强化委托代征模式;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做好横向协调,争取更大支持。

四是加强监管指导,确保运转顺畅。加强对委托代征单位税收业务、软件运用等方面的指导,及时完成流动人口基础信息的核实。对委托代征单位要加强监督管理,教育在先,防范在前,确保税款安全征收入库。

五是要加强数据分析,提高应用效率。全面掌握基础信息的接收、核实和征收情况,做好包括核实退回数据、减免税数据在内的结构分析工作,为税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全面完成市局下达的目标考核任务。